关于开展全国个私协会系统2017-2018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9-01-07

关于开展全国个私协会系统2017-2018年度

全国青年文明号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中个协办字[201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


        根据《关于评选2017-2018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的通知》(中青办联发〔2018〕6号)及《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关于评选工作的要求,现就全国个私协会系统评选推荐2017-2018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符合《关于在个私协会系统中开展"2017-2018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通知》(中个协办字[2017]17号)要求,于2017年9月30日前在青年文明号在线办公系统上完成创建报备工作的集体。


        二、评选条件


        1.创建集体符合《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在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效益等方面表现优良,在个私协会会员群体中具有示范性和代表性。


        2.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有力、活动生动有形、创建成效明显、社会反响良好。创建氛围浓厚,青年员工广泛参与,促进青年发展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3.创建集体自觉践行职业道德,掌握过硬本领,具有创新活力,立足岗位,自觉服务行业改革发展,积极参与社会建设,行业评价和社会评价良好。

        4.共青团组织健全,团员能带头发挥作用,团的工作活跃,积极参与区域化团建、青年创业就业等重点工作。

        5.创建集体在2017-2018年期间,未发生社会恶性事件、重大安全事故,集体成员无违法违纪情况。

        三、推荐名额


        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评选总名额为22个。原则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个私协会按照每10个创建集体推荐1个候选集体的比例推荐至中国个协。如本地区无符合条件的集体,可不推荐。


        四、工作要求


        1.申报全国青年文明号的集体须提交纸质"集体申报表"2份(按表中要求盖章,不得遗漏),2000字以内纸质申报材料及反映创建工作照片2-3张,并同步录入"青年文明号网络办公协同系统"中的"申评材料".纸质材料用普通A4纸打印,不得过度包装,不得附其他宣传材料。


        2. 鼓励各地个私协会通过竞争性办法差额遴选推报,严格审核,确保推选的集体好中选优。中国个协将通过查阅台账、实地考察、征询意见等途径,全面了解推报集体的工作业绩、日常创建、社会评价、团建工作等情况,择优推荐上报。推荐集体名单中国个协将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集中公示。

        3.有关省级协会须于2019年2月13日前将所推荐集体的纸质版申报材料快递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王芳宜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中国个协宣教部邮箱wqc1919@163.com.超期未按要求完成推报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名额。

        为保证评选表彰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地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尽快抓好落实。评选推荐相关事宜请与中国个协宣教部联系。联系人:王芳宜;联系电话:010-82261829。

        附件:2017-2018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办公室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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