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首届个体私营(民营)企业书法展的通知

2011-06-16
来源:
中国个协
摘要:   

   关于举办全国首届个体私营(民营)

企业书法展的通知

    中个协字[201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

  为歌颂我国改革开放新成就,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陶冶会员道德情操,增强个私协会的凝聚力,扩大全国个私协会的社会影响力,激发广大会员和协会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中国个协拟于2010年9月中旬在山东举办“全国首届个体私营(民营)企业书法展”,即日起征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 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

  艺术指导: 中国书法家协会

  支持单位: 国家工商总局 山东省工商局

  承办单位:   山东省个体私营企业协会
           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    全国各省个私协会 山东省美术馆 山东十七市个私协会 企业代表
  
  媒体支持单位
:中国工商报、光彩杂志、齐鲁电视台、山东卫视、大众日报、经济导报、齐鲁晚报、山东商报、山东工商杂志、山东工商教育报、中国书画报、中国画廊网。
  
  书法展特设展览组委会,组委会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   刘小平  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秘书长
  
        李华理  山东省工商局局长
 

  艺术总监:  赵长青  中国书法家协会分党组书记、 副主席兼秘书长
   
    副主任: 张铁军  山东省工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省个私协会会长
        张业法  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山东省书法家协会主席
  
  办公室主任:
        尚 青  山东省个私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顾亚龙  山东省文联副巡视员、山东省书法家协会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
        翁其才  中国个协宣教部主任
  
  成    员:中国个协、山东省个私协会、山东省书协工作人员。

  二、征稿范围及参展作品要求
  
  (一)全国各地个私协会会员、协会工作人员中的书画爱好者,年龄不限。
  (二)作品书体、内容、创作风格不限。(不含硬笔书法)
  (三)各省送展作品不低于50幅,山东送展作品不少于300件。参展作品尺寸不小于4尺整张,最大不超过8尺,以竖幅为宜,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写明作者姓名、标题、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同时填写作者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为了确保展出效果,参展作品全部由组委会统一装裱。
  (四)本次展览免收参评费,每位作者送展作品1—2件,要求一律报送原件;报送作品未取得入选参展作品资格的,由组委会负责以省为单位统一退稿;本次入选参展作品,除按规定赠送冠名单位(企业冠名办法见附件3)、赞助单位之外,其他作品部分赠送社会慈善机构或由展览组委会收藏。凡投稿者视为认可以上条款。
  (五)各省作品征集、报送由个私协会统一负责(要求填写送展作品统计表,见附件1)。各地报送参展作品截止日期为2010年7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收件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燕子山路43号
  邮    编:250014
  电    话:0531-88527131;传真:0531-88527633
  联 系 人: 邹涛
  
  三、作品评选

 
  (一)组委会将邀请国内著名书法家及相关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
  (二)评委会对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后,评出一等奖10件、二等奖20件、三等奖30件,入选参展作品均为优秀奖并颁发证书。
  (三)凡获一、二、三等奖的作品将在中个协《光彩》杂志和《山东工商》、《山东工商教育报》及相关媒体发表,优秀奖以上作品入编出版《全国首届个体私营(民营)企业书法展作品集》,凡入选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书展是全国个体私营(民营)企业界书法艺术的首次专题展示,是个体私营经济领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全国个私协会今年的一项主要工作,各级协会务必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
  (二)本着“重在参与”的精神,积极宣传,广泛动员,尽可能使大多数书法爱好者都参与进来;书法基础好的地区,也可组织举办书法比赛和展览等活动,借此进行选拔。
  (三)由于时间关系,在确保数量和质量的前提下,作品征集、报送可逐级上报,也可由市、县、区个私协会直接寄送,具体方式由各省决定。
  (四)做好冠名企业的推荐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在报送书法作品的同时推荐1家冠名候选企业,经组委会研究确定本次书法展的冠名企业。
  (五)9月参展的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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