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光彩服务日”活动的通知

2012-08-30
来源:
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
摘要: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会员的职业道德和文明素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决定,10月18日在全国组织开展2012年“光彩服务日”活动。

关于开展2012年“光彩服务日”活动的通知

 

中个协办字[2012]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

      “光彩服务日”活动开展两年来,在全国各级个私协会的精心组织、广大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经营者积极参与下,取得显著成效,充分展示了广大个私协会会员的时代风采,提升了协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活动的社会效果日益突出。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会员的职业道德和文明素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决定,10月18日在全国组织开展2012年“光彩服务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今年以来,张丽莉、吴斌、高铁成等一个又一个时代楷模接连涌现,唱响了一曲曲时代颂歌,在全社会激起广泛而积极的反响。同时,年内将迎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此,2012年“'10.18'光彩服务日”的活动主题定为“学习时代楷模,迎十八大召开”。希望通过活动,号召广大会员向时代楷模学习,学习他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思想境界、学习他们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的高尚品格;学习他们立足平凡、追求崇高的美好情怀;学习他们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的职业精神。通过活动,激发起会员向上向善、勇于担当的精神力量,用感谢党恩、服务人民、回报社会的实际行动,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当今中国时代风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内容继续坚持“为民、利民、便民”的指导思想和“优质服务、优惠服务、义务服务”的基本要求。各地要围绕“学习时代楷模,迎十八大召开”活动主题,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服务活动。各地可举办各具特色的活动启动仪式,以壮大活动声势;开展以宣传时代楷模的英雄事迹为重点的各种文艺活动,营造讲道德、重诚信的社会氛围;组织会员走上街头、社区,开展家电维修、理发等便民服务活动;深入农村、敬老院、孤儿院,开展慰问、护理等义务服务活动;组织专业市场和商业一条街的会员开展诚信经营和优惠让利等便民、利民服务活动;举办创业就业招聘和经验交流活动;组织为困难群众捐款捐物活动等。在活动中,引领会员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举手之劳做起,持之以恒地追求平凡中的伟大。

  三、活动要求各地要把开展2012年“光彩服务日”活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协会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分工到位,责任到人。中国个协将会同内蒙古自治区个私协会组织全国“光彩服务日”活动启动仪式,各省(区、市)协会要组织本地区的服务日活动启动仪式,着力打造“10.18”全国个私协会系统的服务品牌。各地要把开展“光彩服务日”活动与争创“光彩之星”、“重操守,讲诚信,创光彩业绩”和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等结合起来。发动广大会员积极参与到服务活动中来,在时代楷模的示范引领下,不断提高诚信意识、责任意识和道德修养,为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全面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和网络传媒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报道服务日活动及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不断挖掘会员群体中的平民英雄,大力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树立会员良好的社会形象,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各地要认真做好活动的总结工作,请于11月15日前将活动情况,报送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宣教部(电话及传真:010-66517787;电子邮箱: xjb3526@163.com)。

 

 

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原文下载: 关于开展2012年“光彩服务日”活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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