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充分发挥个私协会作用积极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2013-07-17
来源:
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
摘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和《工商总局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个私协会地位作用,认真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落实。

关于充分发挥个私协会作用积极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中个协字[2013]6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和《工商总局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个私协会地位作用,认真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落实。

  一、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就业是民生之本,高校毕业生就业,承载着数百万学生及其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关系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促进就业是安国之策,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求各个方面都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个体私营经济领域是就业的主渠道,同时个私经济的发展也需要依靠人才的支撑和推动。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服务社会、服务会员的重要体现,也是发挥协会优势、提升协会服务能力的重要契机。各级个私协会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行动起来,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积极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充分发挥个体私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重要作用。各地个私协会要积极了解、学习宣传国家和各地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特别是有关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扩大小微企业就业吸纳能力。积极鼓励引导小微企业稳定现有用工岗位,努力挖掘潜力,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三、积极引导个私企业会员履行社会责任,帮助高校毕业生增强就业创业能力。一是要继续推进实习、见习基地建设,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社会、了解市场、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已建立的就业创业实习、见习基地,要积极引导,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二是要继续开展“一帮一”活动,探索开展创业指导工作。要充分发挥与广大个私企业会员联系紧密、熟悉情况的优势,推选一批来自不同行业、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经营能力强的会员,开展创业指导,帮带新创业或拟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使其顺利完成由学生到经营者的转变。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创业指导师库,充分发挥创业指导师的作用,指导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中国个协将指导并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经验做法。

  四、多渠道搭建就业对接平台,方便供需双方对接。一是要着力强化个私协会就业服务进校园系列活动。要加强与当地教育部门和高校合作,积极主动提供就业指导进校园、就业岗位进校园、创业指导进校园、职业培训进校园、就业见习和实习用人信息进校园等活动。“' 自主创业我先行' 全国高校大学毕业生创业报告会”活动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各地要继续组织。二是要组织各种形式的招聘会、见面会,为高校毕业生和个体私营企业牵线搭桥。有网站的协会要积极开设网络招聘板块,组织开展大学毕业生网上招聘月活动,广泛收集广大个私企业会员用工招聘信息,及时发布,提高对接效率。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工作,确保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各级个私协会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和国家工商总局部署作为当前工作的突出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出实招,办实事,力求实效。要充分利用社会和个私协会系统的报刊、互联网、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个私经济的地位作用、国家就业法规政策和适应时代变化的价值观、就业观;要利用“全国个体私营企业'10.18' 光彩服务日”等活动平台,持续开展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重点宣传高校毕业生到个私企业就业、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就业舆论环境,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个私经济领域自主创业或自谋职业。

  各级个私协会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分类指导,促进工作开展。各省级协会要及时向中国个协上报本省就业工作主要情况和统计数据,以便上报和宣传。有关事宜请及时与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宣教部联系(联系电话:010-66517787,电子邮箱: wqc0909@163.com )。

  

 

2013年7 月9 日

页尾

协会简介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协同办公
版权所有: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编:100088
京ICP备19043606号-1 技术支持:杭州中软安人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