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工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2013-04-09
来源:
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
摘要:关于举办全国工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关于举办全国工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中个协字[2013]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不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成果,扩大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维护好市场秩序,进一步增强广大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国家工商总局决定重点面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举办全国工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总局工作部署,按照《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以及中国个协《关于贯彻“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继续推动开展“学法、知法、用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对工商法律法规的知晓面和熟悉度,切实提高其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努力营造遵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活动组织
       本次竞赛活动由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办,在总局法规司指导下由中国个协承办。成立竞赛活动组织委员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个协。

主   任:付双建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
 
副 主 任:张   辉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法规司司长
                  刘   敏    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秘书长

委   员:朱剑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法规司副司长
                     蒋   杰   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副秘书长

办公室成员:刘   辉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法规司综合处长
                     翁其才   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宣教部主任

   三、竞赛安排
  
       1. 命题范围。由法规司、中国个协和法律专家组成命题小组,主要围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商标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同法》、《食品安全法》、《个体工商户条例》等工商法律法规命题。相关法律条文可在工商总局网站( http://www.saic.gov.cn)和中国光彩网( http://www.zggc.org.cn)查阅。

  2. 竞赛方式和时间。竞赛试题于今年6-7 月通过《光彩》杂志(第6 、7 两期)和中国光彩网发布。参赛者可在《光彩》杂志的答题页上进行纸质答题,答题页邮寄至中国个协,县市协会或分会可统一收寄;也可通过中国光彩网进行网上答题。答题截止日期均为2013年7 月31日(邮寄以邮戳为准)。

  竞赛答案将于8 月通过《光彩》杂志和中国光彩网公布。

  3. 竞赛评奖。通过《光彩》杂志答题页答题的,由组委会办公室组织人工阅卷;通过中国光彩网进行网上答题的,答题结束计算机即时评分。中奖者在全部答对者中产生,根据两种竞赛方式参加人数的多少确定获奖比例。纸质答题实行现场抽奖,网上答题由电脑根据参赛号码摇奖。评奖过程由公证部门进行公证。

  4. 竞赛奖励。竞赛组委会将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品,具体奖项设置如下:(1 )一等奖10名,奖品为iPad mini (价值2500元);(2 )二等奖50名,奖品为移动硬盘(价值300 元);(3 )三等奖300 名,奖品为健身拉力器(价值50元)。

  同时,竞赛特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对竞赛期间积极组织个体私营企业人员参加竞赛的个私协会颁发牌匾进行鼓励。

  获奖名单在《光彩》杂志和中国光彩网公布。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各级个私协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动员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参加竞赛活动,并积极为他们提供咨询服务。

  2. 扩大宣传。为创造知识竞赛活动的舆论氛围,竞赛组委会将通过《中国工商报》、《中国消费者报》、《光彩》杂志、中国光彩网和《中国个协私协工作通讯》及有关新闻媒体发布相关竞赛活动的新闻报道。各级个私协会要充分利用当地媒体加强活动宣传力度,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掀起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高潮。

  请各地将开展竞赛活动的有关情况及时报送中国个协宣教部,联系人:吕彦玲,电话及传真:010-66517787.

 

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

2013年4 月2 日

 

页尾

协会简介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协同办公
版权所有: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编:100088
京ICP备19043606号-1 技术支持:杭州中软安人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