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的实施意见和行动计划的通知

2020-07-01
来源: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甘肃省 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的实施意见和行动计划的通知

甘政办发〔2020〕4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六稳""六保"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消费、扩大内需,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省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的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行动计划》)以及推进农村村组道路、农村燃气、农村电网、全省水网、冷链物流、5G网络建设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重大物资储备等8个专项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意见》和《行动计划》印发你们,专项实施方案由相关牵头部门印发实施,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5月3日

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的实施意见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千方百计把疫情防控中被抑制的消费释放出来,把催生的新兴消费壮大起来,让消费更好支撑经济平稳运行,让内需更好拉动经济加快发展,努力实现年初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个国家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发改就业〔2020〕293号)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力拓展存量、创造增量,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围绕行业细分领域开展专项行动,推动商品消费提档升级、服务消费提质扩容、消费环境优化提升、消费预期明显改善,更好发挥投资带动消费效应,多措并举促进消费回升,不断增强对经济增长的推动力,有效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和高质量发展。

        二、具体路径

        (一)聚焦投资促消费。充分发挥扩大有效投资对拉动当前消费增长、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作用,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统筹推进传统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着重围绕农村村组道路、农村燃气、农村电网、全省水网、冷链物流、老旧小区改造、重大物资储备、5G建设等八大领域,研究制定并推进落实专项实施方案,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培育壮大消费新动能。(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住建厅、省工信厅、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二)优化供给促消费。深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三品"战略。积极举办云上中国品牌日活动,依托龙头企业,推动陇货品牌创建。开展甘肃老字号企业认定工作,支持甘肃老字号企业实行名称、字号、商标"三统一".围绕"牛羊菜果薯药"六大特色产业,完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品牌管理评价体系,大力推进"甘味"知名农产品品牌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支持兰州、天水等城市做强"首店经济"和"首发经济",鼓励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在省内市场首发或同步上市新品。加大出口转内销力度,鼓励外贸加工制造企业充分利用自身产能,创新商业模式,通过自营、合作等方式增加面向省内外市场的优质商品供给。(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三)创新金融促消费。实施更加灵活的消费金融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消费产品,支持养老、家政、信息等新型消费的培育壮大,加强汽车、家电、餐饮、旅游等传统消费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首贷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投放,促进消费复苏回补。进一步降低消费行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成本,对还贷困难的企业给予展期或续贷支持,不盲目停贷、抽贷、断贷、压贷;鼓励金融机构适当下调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自身能力承受范围内对疫情期间发生的利息及其他费用予以适当减免。对没有列入国家、省级名单的疫情防控企业和因疫情受困的中小微企业,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费率,多方合力推动全年普惠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责任单位:甘肃银保监局、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省金融监管局、省商务厅、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省文旅厅、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四)完善设施促消费。支持线下经营实体向场景化、体验式、互动性、综合型消费场所转型。推动大型商贸综合体、现代中央商务区、消费体验馆等消费新载体建设。支持步行街、品牌连锁企业、生鲜超市、菜市场、农贸市场等建设。多渠道筹措5亿元支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城乡高效配送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实施,支持电商和快递物流企业向乡镇农村延伸,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渠道,丰富城乡市场供给。(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五)提振信心促消费。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微信等平台,加大消费政策宣传和特色商品推介力度。组织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发出促进消费各类倡议,倡导市州、县市区主要负责人为地方特色产品做宣传推广代言人,倡导千企万店开展"送红包、发礼券、馈赠品、搞优惠"活动。卫生、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权威发布疫情防控状况,解读商业消费政策,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营造放心消费氛围。倡导领导干部带头在休息时间进商场、逛夜市、下馆子,机关干部、国企职工带头开展旅游、餐饮、购物消费,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完善住房、医疗、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消除居民扩大消费的后顾之忧,改善消费预期。(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文旅厅、省人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医保局,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六)改善环境促消费。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行动,助推放心消费创建。畅通消费者诉求表达渠道,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打造12315"一号通"新品牌。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维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消费维权水平。积极推进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充分运用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建立健全企业和相关人员信用记录。持续开展"德润陇原诚信红黑榜"发布。强化"信用中国(甘肃)"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公开功能,逐步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产品抽检结果、缺陷产品召回等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信息依法向全社会公开,为公众提供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和消费预警提示服务。(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省商务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三、专项行动

        (一)投资带动消费行动。

        1.集中资金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交通、能源、水利等领域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度,发挥重大项目支撑和带动上游钢材、水泥、砂石等原材料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扩大产能。抓住国家发行抗疫特别国债、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新增中央投资规模的政策机遇,利用"专项债+贷款"模式,解决项目建设资金,及时向项目承建单位兑付工程款,确保工人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拉动下游餐饮、零售等消费。交通领域,加快推进兰州至合作铁路、兰州至张掖三四线(中川机场至武威段)、西宁至成都铁路(甘肃段)、渭源至武都段高速公路、平凉至天水高速公路、张掖至扁都口高速公路、中川机场三期等重大项目;能源领域,加快庆阳至兰州天然气输气管线、"气化庆阳"气源工程主干管道、酒泉风电基地二期工程等项目建设;水利领域,加快甘肃中部生态移民扶贫开发供水工程、引洮供水二期骨干工程、古浪县生态移民暨扶贫开发黄花滩调蓄供水工程等项目建设,着力构建"骨干+区域+城市+农村+智慧"五大水网。(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铁路投资集团公司、省机场集团,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2.统筹资金保障民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大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投资力度,集中改造城市(县城)小区3500个以上,解决老旧小区建筑物和配套设施破损老化、市政设施不完善等问题,提高生活消费便利度。通过各类专项资金持续支持"四好农村路""农村六小"等工程建设,带动农村就业和消费。扩大以工代赈投资建设领域和实施范围,将劳务报酬比例提高至15%,在扶贫资金项目库中增加以工代赈项目子库,农村基础设施等扶贫项目建设按照以工代赈方式实施,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在确保贫困县稳定脱贫的基础上,通过有序使用各类扶贫资金,积极推广基于资源换资金的建养一体化模式等渠道筹集资金,抓好自然村组道路建设。加快城镇燃气管网、农村燃气管网和储气设施互联互通,坚持宜管则管、宜罐则罐的供气方式,推进城乡燃气建设。通过引入燃气企业和政府投入相结合模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分阶段实施乡镇"煤改气"、天然气"进乡入村"试点工程,促进农村能源消费升级。(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扶贫办,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3.多方融资培育新业态和消费新模式。抓住社会资本和国家专项推动5G网络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机遇,加快5G规模组网建设,推动5G商用部署,到2020年底实现全省市州主城区5G网络连续覆盖,新建成5G基站7000个以上,力争达到8000个。优化全省数据中心、云计算中心布局,加快建设企业云、医疗云、教育云等行业云平台,完善网络应用基础设施,大力培育新业态、新模式。通过社会化投资打造"中央厨房",支持餐饮企业发展标准化、工业化、数字化的现代经营模式,为消费者提供特色化、定制化的厨房产品。通过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合理布局重点城市、重点景区、交通干线服务区充电桩建设,推动新能源汽车消费和汽车更新换代。(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电力公司,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4.争取资金支持重大物资储备设施建设。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重大物资储备短板,通过争取专项资金、专项债券,健全完善全省综合物资储备体系,加强粮食、煤炭、石油、天然气、成品油、有色金属、应急物资储备,以储备带动生产、促进消费。统筹利用应急物资储备设施,争取增加省级玉米储备规模、储备肉规模和市州冬春蔬菜储备规模。争取年内建成白银市100万吨、窑街煤电60万吨煤炭储备能力建设项目,全省保持不低于300万吨的煤炭产品储备规模。加快兰州、张掖、白银液化天然气(LNG)储备中心项目等天然气储备项目建设,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建立有色金属储备联席会议制度,有序收储铜、铝、锌、镍、钴等有色金属49.6万吨。加快国家西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白银市靖远县中医院、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甘州区人民医院新建传染病防治中心大楼等公共卫生设施项目建设,加强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医用护目镜等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全省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能力。(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财政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省应急厅、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二)文化旅游提质增效行动。

        5.组织甘肃人游甘肃。举办"周末休闲到乡村"以及"五一""端午""十一"等假日旅游促销活动,引导广大群众采取自助游、自驾游、家庭游、微团游等方式健康安全出游。鼓励各级党组织、工会、妇联、共青团等依托省内红色旅游资源,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谋划推介发布精品旅游线路产品,鼓励全省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带头到省内各文化旅游场所疗休养和旅游消费。(责任单位:省文旅厅、省直机关工委、省总工会、省妇联、团省委,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6.实施景区门票减免政策。继续落实好旅行社"引客入甘"补贴等优惠政策。向旅行社暂退80%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省内开放的A级旅游景区(不含温泉旅游景区和景区内特许经营项目)实行门票减免优惠,通过预约分时段进入景区。(责任单位:省文旅厅、省商务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7.创新完善旅游服务。以市辖区、县城为重点,改造提升夜间消费街区、文旅商业步行街区、线上线下融合消费平台等公共服务设施。扩大"中华名小吃"、餐饮"中华老字号"、餐饮"甘肃老字号"规模,打造陇菜老字号品牌。加快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公路沿线加油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服务功能,发展与自驾游、休闲度假相适应的汽车租赁等服务。推进文物景区道路联通建设。拓展"一部手机游甘肃",打造线上甘肃旅游体验馆。(责任单位:省文旅厅、省文物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三)千企万店让利促销行动。

        8.鼓励企业开展促销。鼓励家电龙头企业、家具品牌企业开展家电家具下乡、以旧换新、让利优惠、发放消费补贴等促销活动。支持商贸、餐饮等企业开展折扣优惠活动,发放电子消费券。鼓励大型商场、综合超市在周末、假日依托步行街等周边开阔区域开展促销活动,场地租赁备案后免费或低收费提供。依法足额按时划拨、代收和保障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鼓励工会会员消费。(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总工会,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9.组织开展节会促销。加大会展业扶持力度,推动会展场馆建设,完善场馆周边的交通、餐饮、住宿、娱乐、购物等配套设施。按照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原则,指导会展行业协会规范化建设,培育壮大会展业市场主体。办好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敦煌行。丝绸之路国际旅游节、兰州国际马拉松赛、中国(嘉峪关)长城文化旅游节等国家级、省级有关商务会展、文体赛事、主题展会、文化节、旅游节等活动,充分发挥省内国家级品牌节会平台优势,提升会展经济效益。(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旅厅、省体育局,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四)消费扶贫深化拓展行动。

        10.提升农产品质量。鼓励引导高校院所、龙头企业依托贫困地区资源禀赋,加大先进适用技术和成果示范推广力度,提高产品竞争力、知名度。发挥省内大型企业专业化运作、标准化生产、规模化营销的优势,帮助贫困地区提升生产管理水平,打造特色品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辨识度,助推农产品走品牌化道路。(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府国资委,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11.党政机关带头消费扶贫。组织各级预算单位通过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等方式,加大对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力度。鼓励各级工会按照有关规定,在组织会员开展春游、秋游、疗休养、拓展训练、主题实践、文化体育活动时,优先将目的地安排在深度贫困地区,向会员发放节日福利、慰问品时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深入开展"农校对接",推动贫困地区农产品进机关食堂和学校、医院。(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总工会、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12.深化东西部协作消费扶贫。巩固深化东部4市和我省58个贫困县扶贫协作机制,提升天津"甘南馆"、厦门"临夏馆"、青岛"陇南馆"、福州"定西馆"等电商体验馆运营成效,扩大我省农产品销售规模。(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扶贫办、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13.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倡导行业协会商会、慈善组织等利用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力量消费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推动大型酒店、餐饮、商超等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贫困地区产品。(责任单位:省工商联、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五)商品消费扩容提质行动。

        14.稳定成品油消费。搭建成品油与重大工程项目对接平台,促进成品油流通骨干企业与重大工程项目建立直供合作关系,稳定扩大地方油品经营企业销量。搭建加油站非油品销售平台,促进加油站与农产品骨干企业合作,在加油站便利店增设蔬菜、水果等特色农产品专柜,扩大非油品销售。搭建汽车成品油与银保联合促销平台,促进成品油经营企业与金融、保险、汽车经销商开展"组合优惠、联合促销"活动。持续开展"商务-石油石化联手行"促消费活动,鼓励开展加油卡电子抵扣券、微信绑卡会员加油享优惠等各项优惠让利措施,同时鼓励成品油经营企业在乡镇及以下具备条件的地区建设加油站、加气站等,建站可使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扩大油气消费。(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中石油甘肃销售公司、中石化甘肃分公司)

        15.大力促进汽车消费。落实延长新能源车购置补贴和税收优惠、减征二手车销售增值税、支持老旧柴油货车淘汰等新政策新措施。加大报废汽车整治力度,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加大公交、出租等公共领域燃油车置换为新能源汽车工作力度。鼓励汽车销售企业通过降价促销、买车送交强险等措施,促进汽车消费。加快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建设,积极扩大进口汽车消费。鼓励开展以旧换新等促销活动,扩大汽车消费总量。(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省商务厅、省公安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六)夜间消费培育升级行动。

        16.鼓励延长营业时间。鼓励县市区营造开放、有序、活跃的夜间经济环境,主要商业消费区可延长营业时间,在休息日、休假日、店庆日期间开展夜间促销活动。对延长营业时间的商场、景区、娱乐场所、博物馆、图书馆等场所执行谷段电价。加强夜间重点区域出租车、网约车辆调配,优化共享单车投放管理。(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17.丰富夜间消费产品。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和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夜间开放。继续做好"春绿陇原"文艺展演活动,放大敦煌系列、黄河系列、长城系列、民俗系列演艺效应。培育夜间游览产品和夜间演出市场,优化文化和旅游场所的夜间餐饮、购物、演艺服务,推动夜间文旅消费规模持续扩大。鼓励特色商业街区举办"深夜食堂"、灯光秀等夜间主题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开展"夜间消费券发放行动"试点。(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七)信息消费提速行动。

        18.加强信息技术服务和产品供给。强化"互联网+新型技术"推广应用,夯实信息技术产业基础,大力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积极推动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推广,积极推进商品溯源、工业互联网、文化产品上链,逐步形成全省区块链产业生态,促进我省实体经济转型和数据信息产业整体跃升。(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通信管理局、省科技厅、省文旅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19.有效激发信息消费活力。大力扶持陇货精品电子商务展示销售平台,5月底前开通"陇上味道"淘宝板块。鼓励网红"直播带货"等销售模式,开通"中国甘肃"抖音直播号,采取"一把手带货"的形式,线上代销"甘肃出品".鼓励实体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零售、餐饮、教育培训、医疗健康等企业积极开拓线上业务。以全民数字消费为主题,在5月举办全民信息(数字)消费节活动,开展信息消费商圈行、社区行、校园行、企业行等体验展销,促进信息产品消费升级。(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信厅、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八)服务消费壮大行动。

        20.发展教育消费。鼓励共享教育平台发展,推广知识付费、微课、云课堂等互联网培训新模式,开发网上慕课等教育服务创新产品,促进教育服务消费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学分银行"建设。积极推行研学实践教育。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教育培训机构。鼓励发展终身教育消费,积极发展社区教育、成人教育和老年教育。引导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展专业技能培训试点,鼓励市县发放继续教育、技能培训"培训券",扩大继续教育培训规模。支持教育培训机构安全有序恢复线下培训活动,落实激励政策,尽快复工运转。(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社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21.促进康养消费。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加快远程医疗、在线诊断、远程健康咨询等发展。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加快建设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中心,依托城镇周边良好生态环境,每个地级市至少打造1个康养休闲消费核心圈和目的地,重点开展养老康复、休闲疗养、自驾骑行、垂钓休闲、农林体验等康养项目,促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养老等新业态发展,激发区域消费活力。(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文旅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22.培育体育消费。全面开放全省各类室外公共体育场所,按照"分区分级、分类分时"原则有序开放室内运动健身场所,延长夜间开放时间。鼓励市县统筹现有资金,采取线上平台发放与个人消费配套使用的形式,每周向注册用户发放体育消费券,扩大健身人群规模,激活居民体育消费。(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23.扩大养老托育消费。新(改)建城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点),改造提升敬老院,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培育一批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企业,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发展。支持推动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推动课后、午间学生托管服务,支持"小饭桌"寄宿点标准化、规范化。(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24.做大家政消费。实施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开展家政师资素质提升行动,培育一批家政服务重点企业(基地)。探索推行家政服务业"红名单"制度,保障消费者和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努力打响"陇原妹"巾帼家政服务品牌。(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妇联、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各类促进消费联席会议制度的职能作用,加大工作统筹协调力度,加强消费市场运行监测,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坚持条块结合、各尽其职,加强行业指导,切实抓好本领域促进消费扩大内需各项工作。

        (二)狠抓任务落实。各地要结合实际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全面推进促进消费扩大内需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实化量化工作任务,制定落实路线图和时间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做实做细行业消费促进活动,不折不扣抓好重点任务落实。

        (三)强化督促督导。建立政策落实督查机制,将促进消费扩大内需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督查重要内容,对要紧任务、关键环节、重点领域盯住不放、一督到底,对搞形式主义、工作落实不力,致使政策打折落空的,依规严肃问责;对落实政策措施工作力度大、促进消费效果好的,及时予以表扬激励,通过督查倒逼工作抓实见效。


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的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稳定市场消费,扩大有效需求,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指示精神,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全力拓展存量、创造增量,采取更加积极有效措施,进一步畅通人流、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挖掘城乡消费潜力,激发市场活力,扩大消费规模,提升消费水平,千方百计打造各层面消费新热点,形成消费拉动经济新的增长点,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任务目标

        通过一系列支持政策和工作措施,促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消费加速增长,全面活跃商贸流通,繁荣各类市场,稳定消费预期,稳定社会生活秩序。具体开展八项促消费行动,努力实现二季度正增长、三季度不欠账、四季度保目标,不断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支撑作用。

        三、开展八项行动

        (一)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行动。

        1.加快实现商贸流通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复市。加大力度落实各项政策,突出帮困纾困,力促达标达产,推动所有批零住餐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开张开市。加大对小餐饮、小住宿、小电商、小批发、小零售、小加工等企业支持力度,给予少抵押、无抵押或信用担保贷款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需求者在落实信用担保的前提下,安排5-10万元授信额度,促其开门营业。今年6月底前,以市州为单位,实现登记注册所有商贸企业100%复工复产复市。(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金融监管局、甘肃银保监局、人行兰州中心支行,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2.活跃农村市场。督促市县做好农产品产销对接,在落实防控措施的同时,指导近年建设的10个大型商品交易市场、50个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和1170个乡镇农贸市场全面引入线上线下融合交易机制,今年5月底前全面复市,6月底前全省所有农村市场实现交易正常化。(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二)节假日促销行动。

        3.开展"五一"、端午、中秋、国庆促销活动。在全省所有商超全面启动"五一。端午亲友、亲子、敬老购物节,全城打折季"活动,在所有餐饮企业开展"打折献爱心"活动。围绕中秋、国庆"双节",以庆团圆、颂祖国华诞为主题,全面推行批零住餐让利活动。以兰州市、市州政府所在地、县城所在地、重点镇为依托,选择大型商超、大型街区、大型广场打造网红带货直销和实体现货直销相融合的系列促销平台,拉动区域消费快速提升。(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4.开展"农民丰收节。农商优惠展销周"活动。以县市区为单位,围绕农民增收、脱贫收官主题等,提前谋划农民丰收节农商对接活动,突出农业合作社的基础支撑、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带动引领、各类市场的纽带连接、线上线下的同促共销,丰富农民丰收节农产品促销内容,联合家电、家具、餐饮、服装、百货等展示展销,进一步激发城乡消费热点,推动消费需求不断扩容提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5.开展重点赛事会展消费融合活动。按照兰洽会、药博会和兰州国际马拉松赛、"陇越骑联2020穿越丝绸之路国际山地自行车多日赛"和第一届丝绸之路中国。兰州"黄河对决"国际武术节等重大展会赛事线上线下举办的要求,以龙头企业、产业协会、企业联盟等为重点,加大政府协调、市场化对接,及时跟进我省特色农产品、地方名餐饮展示促销活动,通过线上引流带动实体消费,通过名人网红效应促进消费潜力释放。(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6.举办地方特色美食节活动和技能大赛。适时举办"陇上美食博览会暨兰州牛肉拉面文化节""第五届嘉峪关美食节""2020年临夏国际美食和民族用品博览会"等节会展会,拉动餐饮消费。举办"庆五一工匠心陇菜韵厨艺美"烹饪技术比赛和第七届全省饭店行业服务技能大赛,快速推出新菜品、特色菜品,不断提振餐饮行业信心。(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7.办好传统特色节庆促销活动。创新办好香包节、乞巧节、蜜瓜节、香巴拉旅游艺术节等具有影响力的传统节会,把打造网上传统节日消费与实地消费有机统一起来,在全省不同时段、不同区域培育形成相对聚集的消费洼地。(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三)商贸企业联合让利促销行动。

        8.全面推行线上线下融合经营。以市县乡电商服务平台为依托,推进批零住餐企业线上开展宣传促销,促进"互联网+实体商贸"融合。组织大型商业综合体、重点保供超市、品牌连锁便利店通过体验消费、社区配送、网定店取、无接触配送等线上引流手段,举办让利活动,带动实体消费。(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9.推动开展特色商品让利消费季活动。省财政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对积极参加促销活动的大型商场、超市、餐饮、住宿等企业给予补贴,支持商贸、餐饮等企业开展折扣优惠活动、发放电子消费券。针对城乡不同时段消费热点,组织大型商业综合体、重点超市、品牌连锁便利店等,开展汽车、住宅装饰、服装、用餐等特色让利消费。对我省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苹果、小杂粮、高原夏菜等开展溢价促销。依托陇药、中药大平台,以药食同源、免疫力提升等为卖点,按生产的不同季节开展让利消费季大惠民活动。(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供销社,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10.持续推动夜间消费促进活动。围绕游、购、娱、吃,全面恢复夜间消费的平台、场所、街区、市场、有特色的传统小吃街、小夜市等。适当延长商业步行街、大型商超的营业时间和亮化景区、文体场所的开放时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四)新业态提质扩容行动。

        11.加快"头部电商"引进步伐。尽快推动京东西北电商产业集聚区项目落地,加大与阿里巴巴、拼多多对接力度,力争今年在我省建立分支机构上有所突破。稳定扩大苏宁现有在甘机构覆盖范围,加速向基层延伸,提升家电等消费比重。积极探索新业态"1+1+N"融合经营新模式,支持省内数据企业、金融企业、总部在我省的大型连锁商贸企业(包括餐饮企业)与头部电商集团开展合作,实施连锁店消费云端支付、快速统一结算。持续深化与淘宝、快手、抖音等大平台合作,集中推进直播带货销售活动,组织举办我省首届"直播电商带货大赛",激发网上消费活力。配合商务部组织举办好4月28日至5月10日的第二届"双品网购节".(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经合局,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12.加快网货品牌培育步伐。围绕我省"牛羊菜果薯药"等特色产品,力争打造100个绿色优质网货品牌。继续深化甘肃特色品牌网上推介的内涵和外延,依托新华社平台,促使甘肃特色品牌尽快成为网上知名品牌和驰名商标。(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供销社,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13.提升以电商为特色的便利店销售水平。以兰州市和各市州政府所在地为先行,借助政策优势,依法加快建设社区店、校园店、体验店等基础网店,片区化择优配套配送企业、配置电商龙头企业,加大以"宅消费"为特色的新业态覆盖面。(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教育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14.支持发展中央厨房新业态。在全省选择17家建设基础良好、布局合理、经营规范、服务完善的"中央厨房"企业,着力推广"互联网+中央厨房+食材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冷热链配送+超市+居民小区+居民户"的"中央厨房+N"经营模式,构建食材加工规模化、品种多元化、质量标准化、服务规范化、配送智能化的餐饮供应链体系,激发餐饮消费市场活力。(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五)油车银保联动促销行动。

        15.开展成品油与重大工程项目配售活动。促进成品油流通骨干企业与重大工程项目建立直供合作关系,支持省内符合条件的油品经营企业为全省重大工程项目和各市州重大工程项目用油提供定点配售服务,省上确定的135个重点项目力争做到开工一项、配售服务到位一项。(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中石油甘肃销售公司、中石化甘肃分公司)

        16.开展加油站与农产品龙头企业对接促销活动。支持中石油、中石化分段分区域与农产品骨干企业合作,在加油站开设地方特色农产品便利专柜,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扩大非油品销售。上半年,在省内高速公路沿线加油站实现农产品进店上柜销售。(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中石油甘肃销售公司、中石化甘肃分公司)

        17.开展汽车与油银保联动促销活动。省市县政府投入5500万元对新购家用车辆给予补贴,对销售前10名的经销商分类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刺激汽车消费。充分发挥中石油甘肃销售公司主题促销活动的契机和兰州良志国际汽车城交强险补贴让利活动带动作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对汽车消费提供信贷支持,促进汽车销售企业与成品油、银行、保险联动开展"组合优惠促销"活动,把网上专场促销与实地巡回现场促销统一起来,打造促销大平台,形成拉动消费大声势。(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金融监管局,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中石油甘肃销售公司、中石化甘肃分公司)

        (六)家电家具家装优惠促销行动。

        18.联合有资质且有意愿的企业开展家电优惠活动。省市县政府投入2000万元撬动家电销售企业让利3000万元。发挥企业电子消费券刺激作用和直销店优势,在全省开展家电下乡、以旧换新、智能家电让利优惠等促销活动。(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19.鼓励家具生产企业和经销商打折优惠。联合家具协会向全省家具生产企业、经销商发出倡议,鼓励家具企业、家具经销商广泛开展优惠促销活动,引导政府部门在符合规定要求的前提下对办公设施进行以旧换新。(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20.引导家装行业开展装配装饰优惠活动。鼓励开发商扩大精装房建设,联合装配、家装、建材企业开展家装、家具等配套组合优惠活动。(责任单位:省住建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七)东西协作消费扶贫行动。

        21.强化东西协作消费扶贫体验馆运营。提升天津"甘南馆"、厦门"临夏馆"、青岛"陇南馆"、福州"定西馆"电商体验馆运营成效,扩大甘肃特色产品市场知晓度。充分发挥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市设立的10个"产销窗口"作用,完善产销对接信息机制,开拓农产品国内市场。(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22.开展东西协作产销对接。巩固深化东部四市与我省58个贫困县的企业、农业合作社等对口建立的政企、企企、社企联系合作机制,不断扩大我省农产品销售规模,力争今年销售额再有大的提升。(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八)出口转内销行动。

        23.加大出口转内销支持力度。对全省主要出口产品开展国内市场定向分析研判,全面享受疫情防控和促消费优惠政策。加快落实暂免加工贸易内销缓税利息至年底、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至所有综合保税区,为加工贸易企业拓展内销减负助力。进一步推动国际标准与国内标准的对接,落实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打通内外贸"堵点",加速外贸产品进入国内市场。建立内贸流通企业与外贸企业生产链条上下游对接机制,推动原料型出口企业尽快进入国内产业链补链序列,推动出口企业终端消费品尽快进入国内商超专区专柜销售。(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税务局、兰州海关,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24.拓展出口转内销渠道。利用专业信息平台发布出口转内销品牌、商品的详细介绍及促销信息等内容,组织开展产销对接活动。增强企业国内市场线上渠道开拓能力,通过国内电商平台将优质外贸产品进行线上线下同步展示销售。动员广交会企业参加"参展企业邀请采购商活动",邀请境内外采购商参会,助力出口转内销。引导出口转内销企业参加京交会、兰洽会、药博会等省内外重点综合性展会,组织省内有色金属、粮油、木材、电子产品等外贸加工贸易企业参加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搭建内销展示交流平台,全面拓展内销渠道。(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贸促会,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政府主导,强化协调。实行"省上指导、市州统筹、县区落实"的统筹调度机制,牵头部门具体负责消费促进行动的协调、指导、督查和推动,市州政府制定具体落地实施方案,抓好落实。

        (二)政策支持,强化引导。争取和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和基础设施建设奖补政策,推动各市州按规定将地方资金支持范围从购置环节向运营环节转变,重点支持用于城市公交。加速文化旅游消费升温,政府管理的A级旅游景区景点实行门票减免优惠。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单位和职工结合工作安排和个人需求,分段灵活安排带薪休假、错峰休假,激发文化旅游消费。

        (三)突出主体,激发活力。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八项行动",主动组织开展各类促销活动。对大型批发市场、商业综合体等消费促进主渠道及上限且销售规模大的企业给予重点政策支持。对全省带动消费业绩突出的企业和商户,给予表彰奖励。

        (四)加强督导,落地见效。建立健全消费促进行动落实的督查考核机制,全省实行季度检查、半年通报、年底考核,推动各项重点促销活动落地见效。建立纵横结合的随时考查机制,对相关部门不落实、不配合的进行通报。对市州开展的各类促销活动实行跟踪问效,确保实施快、见效早。

        (五)宣传造势,形成态势。围绕促销"八项行动",组织各类媒体集中开展宣传,注重加大先期造势宣传、成效评价宣传、影响力追踪宣传、特色吸睛宣传等,形成促进消费的强大舆论氛围和态势。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加快消费、扩大内需的现实性和紧迫性,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担当,按照本行动计划确定的任务,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完善政策配套措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页尾

协会简介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协同办公
版权所有: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北三街8号 邮编:100048
京ICP备19043606号-1 技术支持:杭州中软安人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