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网监”赋能执法 “刷单炒信”最终失信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组织深挖河南民权空包网站违法线索后续情况
- 2022-03-17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工提出重点推进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能力建设的要求,加快提升市场监管效能,2021年6月起,总局组织建设了网络交易监测信息分发系统及“智慧网监”App(统称智慧网监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发现违法线索,完成线索分发转办督办,打破传统监管层级,实现总局、省、市、县(区)、所五级贯通运行,推动网络交易跨区域执法协作。
2021年12月1日,总局网监司以河南查办的空包网站系列案为契机,顺藤摸瓜,通过智慧网监系统将1989家网店利用空包网站刷单的违法线索分发至25个省(区、市)、503个区县市场监管部门,组织集中查处。各地充分运用智慧网监系统的分发、交办、转办、协办、督办、协查、反馈、提调、在线取证支持等功能,上下联动、内外协同,全力查办“空包刷单”线索,行动取得积极成效。截至目前,涉及的1989条线索已办结1093条,根据不同情况和情节轻重,一批刷单炒信违法经营者被处以罚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批评教育,最终为自己的不法行为买单。现将查处的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河南省查处买卖快递空包单号系列案
2018年7月,河南省市场监管局接到市场监管总局下发的2条网站涉嫌“刷单炒信”的线索。历时3年多,在总局和河南省局的指导下,办案单位民权县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克服重重困难,成功查处违法空包网站、多家快递物流企业及虚假宣传网店系列案件。
经查,“单×信”“淘×100”均为王某经营的贩卖快递公司空包单号的网站。王某通过空包网站发布快递空包单号信息,吸纳社会不特定对象注册会员并充值,以每个单号几角至2元不等的价格,向会员贩卖空包单号。
会员按照空包网站设定的格式填写发件人和收件人的姓名、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后,提交至空包网站后台,空包网站随即返给该会员对应的快递单号。会员在网店后台将已购得的空包单号填入“发货”的文本输入框,便完成发货操作。随后王某将这些空包快递单号汇总报给快递公司,使得这些单号进入快递公司内部的业务信息系统。而快递公司模拟快递业务中的揽件、中转和派件等环节的实际操作,逐步虚构生成快件物流跟踪信息,完成物流环节,最终帮助形成一笔完整的网络商品虚假交易。
查办期间,办案单位委托专业技术公司对网站服务器数据进行分析,赴全国20多家快递公司总部、快递公司终端网点和涉案网店的实际经营地,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最终确认王某开设“淘×100”等空包网站,共吸纳注册会员9000多人,在多个电商平台贩卖近20万个空包单号的违法事实。王某也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到当地公安部门查处。
随着对涉案快递公司和涉案网店的深入调查,办案单位查清各方使用快递空包单号从事刷单的违法事实后,对产业链上的相关公司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同时,案件发现的近20万条单号信息,也为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深挖扩线、打击“刷单炒信”黑灰产业链形成震慑提供了契机。
河北省衡水市李某某“刷单炒信”案
2021年12月2日,河北省衡水市市场监管局接到市场监管总局通过智慧网监系统派发的线索,反映其辖区李某某经营的日用家居网店涉嫌使用空包单号虚构交易量。
经查,李某某自2018年6月起,在某电商平台开设日用家居网店从事经营活动。经营期间,李某某花费122元在空包网站上以每个2至3元的价格购买了45个某快递空包单号,然后以每单2元的价格雇佣网络刷单人员刷单46次。刷单成功后,李某某填入购买的空包单号并支付商品货款,不实际发货,利用虚构订单实现虚假交易,通过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作虚假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后经办案人员批评教育,李某某主动承认错误,于2021年12月6日关闭店铺并予以注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某五金机电经销处“刷单炒信”案
2021年12月13日,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市场监管总局通过智慧网监系统派发的线索,反映其辖区某五金机电经销处涉嫌利用快递空包单号进行虚假交易。
经查,当事人为提高其自营网店商品销量,2018年8月至2019年11月期间,在空包网站上以每个2至2.5元不等的价格购买了78个空包单号,利用空包单号在其网店后台“发货”,进行虚假交易,以提高网店的销量和信誉,误导消费者。
上海市嘉定区某珠宝公司“刷单炒信”案
2021年12月15日,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市场监管总局通过智慧网监系统派发的线索,反映其辖区的某珠宝公司涉嫌刷单虚构商品交易量。
经查,该珠宝公司负责人为了提升网店销量,按照网上培训教程,在空包网站上注册会员,付费购买24个空包单号,绑定虚构的发件人和收件人信息后,虚假发货。信息进入快递公司业务管理系统后,快递公司模拟实际快递业务中的揽件、中转、派件和签收等环节的操作,生成可被电商平台识别且可供查询的快件物流跟踪信息,完成电商平台认可的物流环节,最终完成完整的网络商品交易闭环,虚构交易量。
浙江省某贸易有限公司“刷单炒信”案
2021年12月29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江苏省无锡市市场监管局通过智慧网监系统转来的线索,反映某贸易有限公司涉嫌网络虚假交易。
经查,该贸易公司负责人为提高其在某电商平台的皮具网店在售商品销量,2018年7月18日至2019年12月25日期间,在空包网站充值,发布刷单任务,指导刷手按照提示的商品页面截图接单下单,而实际物流以一些毛巾、小礼品之类或空包裹替代实际下单商品,待刷手确认收货后,从而完成整个刷单流程。后经余杭区市场监管局联系相关平台协助调查后,最终确认该公司花费18105元购买1207次“刷单”服务,刷单总金额526678元。
安徽省怀宁县琚某某等人“刷单炒信”系列案
2021年12月9日,安徽省怀宁县市场监管局陆续接到市场监管总局通过智慧网监系统派发的多条线索,反映其辖区某制刷厂和琚某某、吴某某、何某某等人经营网店时涉嫌使用空包单号虚构交易量。
经查,琚某某借用妻子吴某某、母亲何某某、岳父吴某某、妻弟吴某某等家人身份,在某电商平台共开设6家网店销售工业刷。为提高商品销量,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琚某某授意家人在空包网站购买了502个某快递空包单号,随后在网站付费雇佣刷手为上述6家网店制造虚假订单,虚增交易量。
江西省余干县江某某夫妻“刷单炒信”系列案
2021年12月1日,江西省余干县市场监管局接到市场监管总局通过智慧网监系统派发的多条线索,反映其辖区某祛痘品质店、某祛痘品牌店涉嫌使用空包单号虚构交易量。
经查,某祛痘品质店、某祛痘品牌店为江某某和余某夫妻在某电商平台开设的网店,实为江某某经营。2019年7月至10月,网店正式上线运营初期,江某某以每单1元的费用,通过微信委托他人为上述网店刷销量以提升店铺信誉,其中,江某某所属网店共刷交易订单6笔,余某所属网店共刷交易订单548笔。为核实具体金额,办案人员联系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协助调查,最终确认当事人共委托他人为其网店刷单554次,刷单总金额134470元。
湖北省天门市某母婴用品店“刷单炒信”案
2021年12月1日,湖北省天门市市场监管局接到市场监管总局通过智慧网监系统派发的线索,反映其辖区某母婴用品店涉嫌使用空包单号进行刷单。
经查,该母婴店负责人为提高店铺在某电商平台同类店铺的知名度,吸引更多消费者注意,在经营期间,通过刷单软件和购买空包单号的方式进行刷单,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增加店铺口碑排名,提高拼单量。当事人在经营初期(2018年前),通过免费刷单软件提供的300个空包单号刷单,在软件收费后,开始付费从空包网站购买29个空包单号进行刷单,两种方式累计刷单329次。
处置情况
上述案例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办案单位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累计罚款16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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