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电力营商环境改革建立供电配套服务专项协调机制的通知
- 2020-06-18
- 来源:
-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深化电力 营商环境改革建立供电配套服务专项协调机制的通知
各区经委(科经委、商务委)、各产业园区、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为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上海市全面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2020年上海市对标世行指标改革专项行动计划》,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加强重大产业项目供电服务保障,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特建立市供电配套服务专项协调机制,加快实现10千伏用户接电时间压缩20%,环节逐步压缩至2个,本市重大产业项目供电配套项目按时完成。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上海市全面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以优化电力营商环境为核心,提前开展产业园区电网规划建设,深化国际一流电力营商环境建设,支持重大产业项目早落地;以用户需求实现为目标,发挥特斯拉项目供电配套示范效应,建立供电配套服务专项协调机制,推进重大产业项目供电配套建设;以强化综合能源服务为指导,提升重大产业项目综合能效,建设智慧能源互联网,落实绿色、高效低碳能源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三项新的重大战略任务和"五个中心"建设,全力确保重大产业、重点领域项目和企业顺利落户上海,为本市社会和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二、组织机构
建立市供电配套服务专项协调机制,依托市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工作小组,增加各区经委(科经委、商务委)、产业园区、市电力公司(营销部、发展部、建设部、各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等单位和部门参加,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济信息化委经济运行处(电力处),具体承担日常工作。
三、重点内容
1.建立重大产业项目供电配套"绿色通道".各单位及时将项目用电需求信息通知市电力公司,市电力公司提供专项供电保障优质服务,设立项目专属客户经理,提前对接项目实施主体,简化流程手续,实施全程闭环监督管控;各有关部门和园区加大电力工程相关审批和建设配套支持协调力度,共同快速推进工程建设。
2.优化各产业园区电网配套和综合能源发展建设规划,各产业园区和市电力公司通力配合,提前介入、及时协调电力营商环境和重大产业项目供电能力问题,市电力公司加快推进重大产业项目所在园区的电网建设、增容改造,各区、产业园区加大支持力度,配合协调落实供电项目建设用地和线路路径问题,协同加快推进相关工程建设,并进一步优化完善产业园区及各分区相关发展规划,为重大产业项目顺利落地做好准备。
3.深化国际一流电力营商环境。市电力公司组建专业化服务团队,通过现场指导、驻点服务、预约上门等形式主动为重大产业项目和电力接入提供业务指导、供电方案征询、上门报装、方案优化、申请办电等供电服务便利,实现10千伏用户接电时间压缩20%,环节逐步压缩至2个。
4.开展园区智慧能源云服务。电力公司基于智慧能源云平台,主动为用户和园区提供移峰填谷、需求响应、供电可靠性保障、用电大数据分析、节能减排等延伸服务,为用户提供智慧用电、负荷趋势预测、节能改造等增值服务,为产业园区提供企业运行在线监测和支撑指标对标管理。
5.主动提供定制化综合能源管家服务。市电力公司以提升客户能效、降低用能成本为目标,开展实施涵盖冷热电多种能源协同供应、节能改造和系统级综合能效提升服务、分布式新能源开发等项目,为重大产业项目、园区提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1N"综合能源服务方案;并可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为产业园区、客户提供规划设计咨询、投资建设、能源托管、运维服务等一站式服务。
6.落实政策支持用户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切实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员委和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的相关政策措施,推广"网上国网"App和加强互联网在线服务,实现用户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能够掌握自身用电情况,了解疫情期间的最新电力优惠政策,在线正常办理各项供用电业务,支持企业做好优化用电和复工复产。
四、工作要求
1.成立推进小组,建立保障机制。各区经委、园区和对应供电公司要高度重视,成立推进小组,明确责任要求,定期召开例会协同推进营商环境和供电配套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加强沟通力度,强化协同推进。各区经委、园区要加强协调力度,在营商环境、电网建设、工程前期协调、工程许可审批等方面给予各供电公司支持。
3.加强项目管控,确保按期接电。各供电公司要主动对接重大产业项目和园区,及时排摸用户需求,以用户需求实现为首要目标,强化接电计划管控,确保项目早接电、早投产。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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