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经济开发区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通知
- 2020-06-18
- 来源:
-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 省商务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 全省经济开发区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局、各国家级、省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讲话精神,加快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分区精准防控基础上,精准稳妥推进全省经济开发区"四上"企业复工复产同时,进一步做好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恢复产业链打通供应链,科学精准稳妥推进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各开发区要按照《关于全面梳理产业链精准打通供应链有力有效推进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苏防疫企业防控〔2020〕15号)要求,全面梳理产业链和供应链,对产业链上省级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集群领航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开发区主导产业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中小微企业,在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建立产业链、供应链梳理排查、跨地区协作、精准服务等机制,主动发挥开发区产业协同功能,进一步简化优化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流程,切实推动中小微企业加快复工复产。
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服务保障工作。各开发区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根据自身及周边疫情防控总体情况,加强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统一指挥部署,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按照省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加强对区内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和职工的人文关怀。要发挥各级党组织作用,加强信息对接与共享,加强上下联动、内外协同,积极指导中小微企应用好各类信息服务平台,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用工、物流、金融等诸多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为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坚强服务保障。
三、进一步加强企业复工复产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稳定经济社会运行重点工作。要清醒认识当前开发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复杂性,增强统筹抓好各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当前,开发区疫情防控任务依然艰巨,随着省外人员逐步返回园区,人员的流动和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在加大,对疫情反弹的警惕性不能降低,区内企业的防控要求不能降低,疫情防控工作必须抓紧抓实抓细。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重点关注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积极稳妥做好区内外资、外贸领域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继续抓好标志性重大外资项目落地和开工建设,在各设区市统一部署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
各设区市商务局、各开发区要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切实帮助区内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解决各类困难问题,加快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进程。对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政策举措要及时总结,将辖区内开发区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等相关情况上报省厅。
江苏省商务厅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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