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科技创新支撑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0-06-18
- 来源:
-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湖北 省科学技术厅
印发《关于科技创新支撑复工复 产和经济平稳运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以及在我省考察疫情防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科技部关于科技创新支撑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的若干措施》落地落实,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关于科技创新支撑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湖北省科技厅
关于科技创新支撑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的实施方案
为推动《科技部关于科技创新支撑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的若干措施》(国科发区〔2020〕67号)落地落实,更好地发挥科技创新对全省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的支撑作用,结合湖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科技创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集成资源,形成合力,聚焦全省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需求,以年内取得实效、有力有效对冲疫情影响为目标,细化实化政策举措,激发市场创新活力,形成全省科技系统一盘棋推动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的良好局面,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重点任务
(一)启动实施一批重点项目。
1. 积极承接国家"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组织省内重点科技型企业,积极申报并争取国家立项,承接重大科技成果在鄂落地转化,支持一批优秀科技型企业克服疫情带来的短期困难,实现创新发展。(高新处、农村处、社发处; 12月底)
2. 组织实施一批省级技术创新项目。结合2020年度省级科技计划安排,面向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对接省级科技计划成果及科研团队,组织实施一批技术创新项目,确保年内取得实效。(高新处、农村处、社发处; 12月底)
(二)发挥高新区在推动复工复产中的重要载体作用。
3.支持高新区推广应用健康监测、智慧物流、远程办公、数字政务、无人配送等新技术新产品,协调督促省内国家高新区参与科技部复工复产统计监测体系,积极利用一站式信息服务平台,支撑企业复工复产。(成果与区域处; 6月底)
4.支持高新区培育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指导省内高新区结合产业实际和发展需要,按照科技部编制发布的相关目录,打造智慧医疗、智慧农业、公共卫生、智慧城市等示范应用场景,推广应用一批新兴产业技术项目,引导消费和投资方向。鼓励高新区打造特色产业集群,争创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成果与区域处、高新处;12月底)
5. 引导促进全省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发布《湖北省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工作指引》,完善全省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综合评价体系,推动高新区提档升级。以升促建,着力推动现有条件成熟的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区。优化全省高新区空间布局,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机制,强化动态管理。(成果与区域处; 12月底)
(三)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6. 提升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孵化载体为在孵企业减免房租,并将其纳入本年度"3A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指标,加大补贴支持力度。全面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税收优惠政策,降低孵化服务机构运营成本,服务培育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成果与区域处; 8月底)
7. 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发挥创新资源、市场渠道、供应链等优势,通过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等方式,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同步复工,协同创新。(成果与区域处; 12月底)
8.组织实施"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扩大申报对象范围,对立项企业给予每家不低于10万元的资金补贴,培育一批有潜力、创新性强的科技型初创企业。(成果与区域处; 8月底)
9. 强化对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服务力度。省创投引导基金加快设立面向生物医药、医疗装备等领域的子基金,引导子基金加大对我省科技型企业的投资力度。联合银行、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开发"科技战疫贷""科技验收贷""科技云贷""高新贷""再担科创贷"等融资服务产品,服务科技型企业成长壮大。(高新中心、技交所; 12月底)
(四)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与支持。
10. 加强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宣讲,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激励政策。(高新处; 12月底)
11. 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在疫情防控期间实现认定工作全程网上办理。指导各地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库。(高新处; 12月底)
(五)推进技术成果精准对接。
12. 积极争取科技部"百城百园"行动在鄂实施。按照 "一城一主题、一园一产业"的要求,组织我省国家创新型城市(县市)和国家高新区、国家农高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编制实施方案,积极争取科技部立项支持,快速推广应用一批先进技术和科技创新产品。(成果与区域处、农村处; 6月底)
13. 深入开展"科惠行动".聚焦企业、产业技术需求,筛选一批先进适用技术,通过开展中国创新挑战赛、国家科技成果直通车、重大科技成果交易会、军民融合专场等品牌活动,推动技术、人才、资本各类资源有效对接,实现技术成果快速扩散。(成果与区域处、技交所; 12月底)
(六)开展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
14. 组织开展"科技领军人才引育行动".启动"湖北省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组织我省入选"科技部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单位选派"科技专员",为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科技普及服务,对于成效突出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优化外国人来华服务管理,发挥外国人才签证制度优势,提供出入境便利。探索支持湖北省企业的海外研发中心、境外控股子公司,柔性引进外国创新创业人才成果在我省落地转化。(外专处; 12月底)
15.落实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各项政策,将科技人员服务企业情况作为职称评审、岗位竞聘等重要内容,对于成效突出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及省级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外专处、人事处;12月底)
(七)科技助力春耕生产和扶贫攻坚。
16. 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发挥省农村信息化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农业科技12396平台的作用,及时传播政府决策部署、通报疫情信息、推荐防疫措施。编印《科技战"疫"农业生产先进实用技术指南》,为全省春耕备耕提供生产技术指导。(农村处、信息院;6月底)
17.开展推成果强服务保生产活动。发布《致全省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和农业科技工作者倡议书》。广泛开展科技人员下基层活动,支持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发挥服务功能,重点指导、服务农业企业、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抢抓农时开展耕种、复工复产等,促进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农村处;10月底)
18. 组织实施一批科技精准扶贫项目。围绕各地特色产业发展,组织实施一批科技精准扶贫项目,重点支持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的应用转化和示范推广,支持贫困地区开展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技术集成与示范,支持农业龙头企业或专业合社作牵头开展科技扶贫,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农村处;6月底)
(八)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19. 支持高校毕业生短期就业。督促高校、科研院所在实施科技计划项目时设立科研助理或辅助人员岗位,扩大博士后岗位规模,其劳务费用和有关社保补助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资管处会同基础处、高新处、农村处、社发处; 12月底)
20. 支持依托高新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设立大学生就业实训基地,开展创业培训,建立见习岗位等,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成果与区域处、农村处; 12月底)
三、有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科技创新是推动复工复产、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支撑。全省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立足科技工作职能定位,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为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复工复产创造条件。
(二)强化协调联动。推动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需要发挥各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省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强配合,上下联动,集成资源,形成政策叠加效应。要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每一项措施落地落实,在年内取得成效。
(三)坚持激励引导。对于在复工复产、保持经济平稳运行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在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表彰奖励、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和积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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