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个协关于《第三届全国地理标志商标摄影大赛》作品征集通知
- 2013-05-22
- 来源:
- 市协会
转发中个协关于《第三届全国地理标志商标
摄影大赛》作品征集通知
各区、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
为加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宣传,积极反映我国地理标志商标发展成果,中个协决定举办第三届全国地理标志商标摄影大赛。现将中个协关于《第三届全国地理标志商标摄影大赛》作品征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做好宣传发动
此次活动是加强宣传我市地理标志商标、扩大地理标志商标知名度的良好契机,各区、市协会要高度重视,充分利用内部通讯、网站、短信等平台扩大活动影响,切实做好对本次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积极联系各工商分(市)局商标科,得到他们的支持与帮助。
二、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落实
1、 各区、市协会,特别是地理标志商标(胶州大白菜、崂山茶、大泽山葡萄、胶南绿茶、里岔黑猪、北宅樱桃、泊里西施舌等)所在地的区、市私个协会,要积极组织会员企业、相关媒体、摄影爱好者参加大赛活动,尤其鼓励使用地理标志商标的企业自行开展摄影活动,报送参赛作品。
2、 提交参赛作品时间为2013年5月至11月。有关作品要求,详见中个协《关于<第三届全国地理标志商标摄影大赛>作品征集通知》。
3、各区、市协会请将参赛作品于11月30日前以电子图片的形式通过金管网或外网邮箱报至市协会。由市协会登记统计后,统一传送至大赛组委会。市协会外网邮箱: qingdaogsx@126.com;联系人:马松、刘毅;联系电话:85730830。
附件:1、关于《第三届全国地理标志商标摄影大赛》作品征集通知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转发 中个协 摄影大赛 通知
青岛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 2013年5月15日印发 |
附件1:
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文件
中个协字[20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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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届全国地理标志商标摄影大赛》作品征集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
为了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配合总局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反映和宣传我国地理标志商标发展成果和地理标志产业欣欣向荣的景象,让全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地理标志商标发展与保护工作,促进新农村建设,中国个协将于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举办“第三届全国地理标志商标摄影大赛”。现就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内容
通过宣传发动,组织会员企业、相关媒体、摄影爱好者积极参加以地理标志商标的指定商品及其产地、场景、人物、文化等为题材的拍摄活动,并提交摄影作品。通过评审、颁奖和刊登获奖作品、入围作品,宣传地理标志商标,扩大地理标志商标的知名度。
二、大赛安排
(一)本次大赛提交参赛作品时间为2013年4月至11月。可在中国光彩网( http://www.zggc.org.cn)和《光彩》杂志网站查阅全国地理标志商标名录。
(二)从2013年6月起,《光彩》杂志连续刊登入围参赛作品,并在中国光彩网进行展示。
(三)与人民网微博平台( http://t.people.com.cn)合作,以微博和微话题的形式征集作品,对入围作品进行展示、投票,邀请入围作者做客人民微博微访谈。
(四)2013年12月,组织专家评审,评选获奖作品,出版获奖作品集。
(五)2014年3月,举办大赛颁奖仪式暨第四届全国地理标志商标摄影大赛启动仪式。
三、有关要求
1、内容必须与地理标志商标有关,主题健康积极,能表达出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前后特色产业发展、区域经济结构调整以及农民增收致富的变化。题材不限,商品、产地、场景、人物、动(作)物、文化等均可。
2、拍摄角度可自由把握,平角、俯视角、仰角等均可。
3、参赛作品单照和组照均可。组照作品应控制在3-5张,可从不同角度反应某地理标志商标产品,也可反映与此地理标志商标有关的产业发展等。
4、每张照片附30字以内的文字介绍,并以此文字介绍为照片名。
5、可用数码卡片机、单反机或专业相机拍摄,不可使用手机。
6、参赛作品统一为电子版jpg格式,要求分辨率为300DPI,长边不小于15厘米。
7、参赛作品可接受的数码修改为:尺寸裁剪、亮度、对比度、色彩平衡调整,不接受摆拍、拼接、后期改变图片主题的作品。
8、参加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作者自己承担。
9、大赛举办单位有权复制和使用获奖及入选作品,用于《光彩》杂志刊登及大赛后的宣传、出版等,获奖作品除奖金外,不另付稿酬。作品作者享有著作权。
四、奖项设置
主办方邀请摄影专家、地理标志商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客观、公正、公平的评选。
本次大赛设特等奖1名,奖金5000元;一等奖3名,每人奖金3000元;二等奖5名,每人奖金2000元;三等奖10名,每人奖金1000元。同时,向每位获奖者颁发证书,赠阅一年《光彩》杂志。
五、活动组织
本次大赛由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主办,《光彩》杂志社承办,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为支持单位。为保证大赛顺利进行,成立大赛领导小组:
顾 问:许瑞表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局长
吕志华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副局长
组 长:刘 敏 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秘书长
成 员:蒋 杰 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副秘书长
李艳明 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副秘书长
温桂胜 《光彩》杂志主编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光彩》杂志社,温桂胜任办公室主任。
各级个私协会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本次大赛的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充分利用内部通讯、网站、短信等平台扩大活动影响。要积极组织当地媒体、会员企业、摄影爱好者参加大赛活动,鼓励使用地理标志商标的企业自行开展摄影活动。积极联系各省级、副省级工商局商标处,得到他们的支持与帮助。
六、投稿及联系方式:
参赛作品以电子图片的形式通过邮件传送至组委会。
邮 箱:dlbzsyds@163.com
联 系 人:冯晓霞、李曼
联系电话:010-66002965、010-66519407
201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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