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中央新增专项再贷款政策促进有序复工复产的紧急通知

2020-07-01
来源: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发展改革、工信、商务、农业农村部门:

        日前,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决策部署,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关于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促进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银发〔2020〕53号),明确在前期发放专项再贷款3000亿元的基础上,再次增加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5000亿元,用于加大对有序复工复产、脱贫攻坚、春耕备耕、畜牧养殖、外贸行业等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其中:支农再贷款专用额度1000亿元、支小再贷款专项额度3000亿元、再贴现专用额度1000亿元。再贷款政策的有效期截止今年6月30日,期限为1年,企业实际融资成本不高于最近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50个基点。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促进有序复工复产,着力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切实用好用足新增专项再贷款优惠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抢抓政策机遇。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金融支持对于推动复工复产和稳就业、稳增长的重要意义,加快抢抓机遇,强化协调配合,大力推动再贷款资金的使用,努力让低成本的信贷资金真正惠及各行业、各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加强对接,建立工作机制。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与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以及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衔接沟通,建立对接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畅通专项再贷款申请渠道。

        三、狠抓落实,推动政策落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政策宣讲解读活动,让更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了解专项再贷款优惠政策。要搭建桥梁纽带,通过线下、线上等多种形式,组织本行业、本领域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与有关金融机构分批次进行对接,协调简化申报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推动落实授信。

        各市区有关部门要将专项再贷款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有关推进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等定期报送对口省级部门。

        省级各部门联系人:

        029-63913208    崔荣    省发展改革委

        029-63916766    齐昌明    省工信厅

        029-63913852    刘庆贤    省商务厅

        029-87317113     张泽泽    省农业农村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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