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出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2023-2025年)》

2023-04-18
        4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成长计划》)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稳增长稳就业保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截至2023年3月底,内蒙古全区市场主体总量258万户,全国排第24,其中小微企业58万户,个体工商户189万户,合计占比超95%,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107户。

        内蒙古自治区主席王莉霞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实施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部署要求,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认真分析了内蒙古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现状,梳理了国家、自治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借鉴了多个省市在财税支持、金融扶持、资金奖补等方面的政策。广泛开展了调查研究,了解到内蒙古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存在融资难、用工难、成本高、经营信心不足等问题。在此基础上,组织起草了《成长计划》。

        《成长计划》坚持需求导向,突出精准务实,立足持续健康发展。《成长计划》提出健全财税支持、金融扶持、用工保障、“双创”服务“四个体系”,开展“个转企”培育、“小升规”培育、“四新”主体培育、现代农牧业市场主体培育、特色文旅产业主体培育“五大行动”,做好市场环境优化、经营成本减负、质量管理提质、惠企政策直通、“小个专”党建引领、法律服务保障“六项工程”等十五项政策措施。《成长计划》在政策设计上体现针对性、延续性和创新性,通过存量政策延续和增量政策赋能促进自治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力求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真金白银的支持。


(来源:内蒙古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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