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盘锦市个私协会创建四项制度帮助小微企业融资1.2亿元

2015-05-12
来源:
盘锦市个私协会
摘要:辽宁省盘锦市个私协会创建四项制度帮助小微企业融资1.2亿元

   针对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资金不足、融资信贷条件差、制约企业发展的问题,辽宁省盘锦市个私协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不断完善,探索创建四项融资服务新机制,促进银企对接活动深入开展,今年截至4月份帮助16户小微企业解决融资1.2亿元。

  一是信息共享制度。依托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局)经济户口和监管职能,协会充分发挥行业组长、理事点多面广作用,建立会员信息库,主要内容:经营基本情况,遵纪守法、资金需求、法人代表道德品质等。重点是把经营信誉好、有发展潜力的小微企业推荐给银行。为银行发放信贷提供参考。同时,银行加强同协会联系和沟通,及时向协会通报融资洽谈会、产品推介会和业务受理会开展情况,贷款发放情况和分析情况,通过邮件、简报和统计报表等形式,及时反馈给协会,发现问题共同研究解决。

  二是联系会议制度。协会和银行定期召开联系调度会议,通报情况,沟通信息,研究对策,解决问题。根据小微企业反映融资贷款数额小、渠道窄等问题,协会与邮储银行共同召开联席会议,形成3个共识:降低门槛,放款准入;投资多元、种类多样;覆盖全面、服务高效。在此基础上,盘锦市邮政储蓄银行推出2项新的信贷举措:拓宽融资服务平台,在去年的两种优惠贷款(小额贷款和商务贷款)基础上,新增加两种贷款(小企业贷款和住房贷款);提升贷款额度,由过去最高的500万增加到1000万元。

  三是回访跟踪制度。协会和银行工作人员联合,每年对已办理贷款业务的小微企业,采取随机和有针对性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回访调查,重点从三方面入手:其一,银行在发放信贷服务过程中,哪些程序需要改进?融资服务范围和项目,是否适应当前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其二,小微企业得到信贷资金后,是否及时投入到生产经营中去?产生的效益如何?其三,对没有及时还款的,分析归类,共同研究对策,降低信贷风险,避免国家资金不受损失。

  四是诚信表彰制度。根据贷款使用和还款等信用情况,对信誉好的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和盘锦邮政储蓄银行共同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如小额一年期贷款,银行实行“六免一”政策:如果本金利息每月准时还款,那么每5个月后的第6个月,免还一次利息,一年免还两次利息。超过10万以上商务贷款,提前还款,如果再需要贷款的,实行一表审批,无须办理其他手续,资金可以直接循环使用。各级协会组织利用自身职能,在开展的光彩之星、文明诚信“示范户”、青年文明号评选等活动中,优先推荐,优先评选,树立文明诚信经营的道德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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