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民营企业协会确立团队精神
- 2017-12-19
- 来源:
- 山西省民营企业协会
在推进“三基建设”工作中,省民协除了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以外,为进一步加强团队基础建设,更好推动工作开展,在结合本会发展历程和工作实际的基础上,经过前期充分总结和酝酿,于12月4日召开全体会议,研究确立本会团队精神。经过认真研究和热烈讨论,形成了全体干部职工一致认同的省民协团队精神。
山西省民营企业协会团队精神是:“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崇德敬业,创先争优;团结协作,务实求新”。二十四个字涵盖了政治层面、思想层面和工作层面的要求,体现了团队整体和干部职工个体在“忠、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标准。
“爱党爱国,遵纪守法”是团队精神在政治层面上的体现和要求。其中:“爱党爱国”主要是“忠”的体现和要求。爱党是党员本分,爱国是国民本分;“遵纪守法”主要是“廉”的体现和要求,遵纪是指恪守党纪,守法是指不违国法。
“崇德敬业,创先争优”是团队精神在思想层面上的体现和要求。其中:“崇德敬业”主要是“德”的体现和要求。崇德是为人之本,敬业是从业之本;“创先争优”主要是“绩”的体现和要求,创先是指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优是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
“团结协作,务实求新”是团队精神在工作层面上的体现和要求。其中:“团结协作”主要是“勤”的体现和要求,团结是团队之要,协作是业绩之源;“务实求新”主要是“能”的体现和要求,务实是指实干能力,求新是指创新本领。
省民协全体干部职工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把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崇德敬业,创先争优;团结协作,务实求新的团队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推动新时代民协工作进入新的境界,为我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转型发展贡献更多更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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