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全国不同风险地区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

2020-06-03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全国不同风险地区企事业单位

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

国发明电〔2020〕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20年2月21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为指导企事业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稳步有序复工复产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绝大多数县(市、区、旗)已是低风险地区,要以省域为单元推动经济社会秩序恢复。为进一步推进全国低风险地区企事业单位全面复工复产,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同时推动高风险、中风险地区继续按照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分区分级等有关要求,统筹做好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经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全国不同风险地区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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